[ 主持人 ] : 各位网友,上午好!今天我们邀请市民委副主任吴宝华先生到公众信息网做客。请吴先生谈一谈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热点问题。您好,吴局长。 |
[ 吴宝华 ] : 您好。 |
[ 主持人 ]: 江泽民同志在 1993 年 11 月 7 日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为了做好民族工作,你们在全市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您作为市民委领导,请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有什么样的意义? |
[ 吴宝华 ]: 我认为这件事情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因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 主持人 ] : 市政府定于每年 9 月份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那么请问,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将推出什么样的活动内容?都开展什么形式的活动? |
[ 吴宝华 ]: 今年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主要宣传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我市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民族和谐社区和民族和谐村屯先进事迹。我们主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等。 |
[ 主持人 ] : 我市有多少个少数民族? |
| [ 吴宝华 ]: 我市有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锡伯族、苗族、黎族、彝族、基诺族、壮族、布依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藏族、鄂伦春族、侗族、达斡尔族、高山族、白族、土家族等 20 个少数民族,其人口为约 11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8.4% 。 |
[ 主持人 ] : 有一个网友提出一个问题。 |
[ 网友自由百姓 ] : 我爷爷是满族,奶奶是汉族,我大爷、姑姑都是满族。那么,我父亲也应该是满族吧,但过去填为汉族了。前两天我到市审批中心户籍窗口给父亲更改民族成份时,工作人员说,按政策不允许更改,请问为什么? |
[ 吴宝华 ] : 这位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有关确定民族成份问题,国家有明文规定。《规定》中指出,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其民族成份在不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可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对照这个规定,你就知道,你父亲的岁数已超过 20 岁,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
[ 主持人 ] : 刚才还有一位网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
[ 网友风雨同舟人 ]: 我们乡里想要成立民族乡,不知道成立民族乡应具有哪些条件?民族乡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
[ 吴宝华 ]: 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治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凡是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 30 %以上的乡,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设立民族乡。有关民族乡的建立事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
[ 吴宝华 ] : 民族乡除行使和一般乡镇的职权之外,还具有比一般乡镇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对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决议、决定和其他规定中不符合本民族乡情况的部分,可以报请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民族乡人民政府组成方面也有别于一般乡镇。民族乡乡长应由建乡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两个或三个少数民族联合建立的民族乡,根据民族干部的条件,经过协商,选举建乡民族的公民分别担任乡长、副乡长。乡人民政府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备,应保证建乡少数民族公民占有一定的比例。民族乡在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或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语言文字。国家对民族乡实行优惠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注意民族乡的特点,帮助和扶持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 |
[ 主持人 ] : 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国家有 55 个少数民族,都有各自的民族习惯。请问,我们党为什么特别强调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
[ 吴宝华 ]: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不能因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就歧视或侮辱他们;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由该民族的干部群众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民族不能以自己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同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实践证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讲: |
[ 吴宝华 ] : 第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由此说明,各民族无论是保持还是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上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对民族风俗习惯的侵犯,就意味着对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践踏。 |
[ 吴宝华 ]: 第二方面,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每个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看作是对本民族的尊重,把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轻视,看作是对本民族的歧视。因此,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那怕是出于开玩笑,都容易刺激以致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 |
[ 吴宝华 ] : 第三方面,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来表现的。许多民族往往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正是由于民族风俗习惯上的千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使文化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
[ 主持人 ]: 宣传报道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应把握哪些原则? |
[ 吴宝华 ] : 宣传报道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过去存在而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不要再翻出来宣传报道; 二是即使现在还存在但本民族群众已不愿再宣扬的,不要再宣传报道; 三是作为学术研究的要与公开报道的严格区别开来;四是要准确,不能道听途说、主观臆断和胡编乱造;五是要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不能伤害民族感情。 |
[ 主持人 ]: 我国有哪些少数民族禁食猪肉 ? 这一饮食习惯是怎样形成的 ? |
[ 吴宝华 ]: 我国禁食猪肉的少数民族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东乡、保安、撒拉等 10 个民族。这 10 个民族忌讳养猪,禁食猪肉的饮食习俗主要来源于他们所信奉的伊斯兰教。本来养猪、不食猪肉是居住在阿拉伯半岛上的一些游牧民族的古老生活习惯,后来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汗默德把它列入《古兰经》作为教规。《古兰经》同时规定:穆斯林禁食血液、猛兽和自死之物;穆斯林食用牛、羊、驼等反刍类的偶蹄食草动物,不食马、驴、骡、狗肉,并且食用的牛羊要阿訇宰杀。中国穆斯林将符合上述规定的饮食称为“清真”。因此,凡信仰伊斯兰教的人都忌讳养猪,不食猪肉,而食用清真食品。 |
[ 主持人 ] : 清真牛羊肉经营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
[ 吴宝华 ] : 国家有关部门对牛羊肉经营中有关尊重回民风俗习惯的问题有过明确规定: 一是凡供应回民的牛羊肉必须由“阿訇”执刀屠宰。二是羊的剥皮方法逐步推行“架子剥皮法”代替“人工吹气法”,以重卫生。三是外调自然冷冻牛羊肉,应在缝口处印上加工屠宰场包装工人代号,检验人员的图章和特定的戳记。四是清真牛羊肉,应配备回民职工负责掌握出入库的检查,在调拨单和出入库单上,应注明“回屠”字样,以便同其它肉类分库保管,分车装运,分别出售。其苫布、席子、人力与兽力车、汽车均应专用。火车能取得铁道部门的同意,亦应专用或洗刷、消毒,不能洗刷时可用席铺垫。并应尽量雇用回民搬运。 |
[ 主持人 ] :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嘉宾,也感谢大家对我们的关注。 |
[ 吴宝华 ] : 对于网友们提出的问题,我都尽力做了答复,由于时间有限,个别问题可能还没有能够一一回答,希望我们今后还有机会进行交流,也感谢众多的网友关心民族方面热点问题,希望今后对我们民族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予以监督,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谢谢大家!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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