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辽源市维权先进个人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吴旭立
她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博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她以扎实精干的业务素质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她以扶弱解难的仁者之心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济,尤其是在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这位扶弱解难,一身正气的维权斗士就是现任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吴旭立。当 2000年她考取律师资格证书时,她就立志做一名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人民律师。在律师的岗位上,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职业纪律,刻苦钻研,在办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中,她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司法救助义务,竭力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如今,她从事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已有3年,针对社会上侵犯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案件,吴旭立律师以精干的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亟需的法律帮助;并多次参与市妇联组织的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
她维护法律尊严,为受虐儿童讨还公平和正义。当事人小影(化名)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父亲再婚后,经常遭受继母的毒打。当同龄孩子在父母怀里撒娇时,小影却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生活,就连上学也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年迈的姥爷和姥姥只有领着小影寻求法律的帮助。当吴律师目睹了遍体鳞伤的小影,听到了孩子亲人的哭诉后,身为人母的她格外震惊。律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促使她下定决心要为小影讨回公道和合法权益。经过一番缜密的思量后,吴律师并没有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小影的继母和父亲,而是与做了一次饱含法理与人情的交谈,她告诫小影的继母虐待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但是考虑到小影还需要人照顾所以暂时保留对继母违法行为的起诉,希望她能改过自新,善待小影。此外,吴律师还联系了孩子所在学校,在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呼吁学校给予小影更多的关怀和照顾,让孩子享有快乐的家庭和学习环境,通过吴律师的努力,小影重新找回了豆蔻年华的女孩那份应有的快乐。
她扶弱解难,为贫困母亲追回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张某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与丈夫离婚后,年仅三岁的女儿判归丈夫抚养。丈夫赌博成性,离婚后不尽抚养义务。每次赌博时都将年幼的孩子用绳子栓在窗户的铁栏上,只留下两个鸡蛋让孩子充饥,孩子因长期得不到正常的照顾,体质很差,疾病缠身。好心的邻居将此事告诉张某后,她多次找前夫商量要抚养孩子,但前夫坚决不同意。生活拮据而又万般无奈的张某找到了市妇联,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在市妇联的协调下,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此案并交由吴旭立律师具体承办。接案后她认真了解案情,毅然决然地要为这对不幸的母女讨回公道。她不顾路途遥远,顶着烈日奔走在当事人之间调查取证,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收集更为有利的证据。经过她的不懈努力,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与孩子的母亲张某。吴律师的努力促成了母女二人的团圆,为弱势群体讨回了公道伸张了正义。
她积极普法,服务基层,送法到群众身边。 2006年3月,市妇联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组织送法律、送科技、送农技的“三下乡”活动,吴旭立同志为东丰县、东辽县的广大妇女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她针对受众人群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典型的案例讲解了《妇女法》,使广大妇女懂得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正确依法维权。她以实际行动履行了普及《妇女法》,送法到基层群众身边的义务。
作为一名女律师的她,深知维权的道路并不平坦,但她无悔于自己的选择,她用行动默默地践行着自己维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的律师信条,为每一名需要求助的对象打开一把公平、正义之伞,忠诚于光荣而神圣的律师使命!
辽源市妇联 赵利峰
2008 年 2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