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盛满民生情 |
| 来源:辽源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4 14: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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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党的十七大是一部激励全国人民加快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的交响曲,那么十七大关于民生的重要论述,就是这部交响曲中最为华美动人的乐章之一。在这部乐章里,东辽法院全体干警以他们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挚爱,在自己司职的合奏中用心弦拨动着动人的民生旋律。 民生一直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各部门不懈努力追求的目标。作为法院这一司法部门如何关注民生、维护民生、促进民生,是东辽法院党组十分关心,并努力探索的重要课题。学习和实践中使他们认识到,对法院来说,最现实的民生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基于此种认识,他们从强化机制入手,用行动书写着公正司法、执法关注民生的追求与执著。 ——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也是司法工作实践中的薄弱环节,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为了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东辽法院从健全和完善内部审判管理机制这一核心入手,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人情宴、金钱宴、靠机制堵漏洞、促长效。健全了规范化审判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标准。完善了审判管理制度,制定了审判工作流程。在审判工作实践中,强化科技手段,实行信息化管理,完成的各类案件全部纳入微机输录系统,实行了全程微机化监控和管理。把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作为中心工作一抓到底,狠抓落实。制定了严格而详细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考核,对案件质量进行月评查月通报,真奖真罚。院领导严格把关,定期研究分析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久拖不结、久判不执的难题。审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到目前为止,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894件,审结执结1345件,裁判正确率达99.8%,案件执结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三个百分点,无超审限案件,无越级涉诉信访案件,法院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了切实的维护。 ——构建服务经济大局的保障机制,确保良好的经济建设法律环境。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保证,东辽法院的职责之一,就是为东辽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促进东辽经济的发展。没有良好的法律环境,经济得不到发展,改善民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局,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东辽法院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了《东辽法院服务东辽新农村建设30条举措》,把职责落实分解到各个庭室,从法律角度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院领导挂帅亲自帮扶包保,积极开展“一联双包”共建活动。并为所包的白泉镇德中村购买电视机、微机和办公桌椅,帮扶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安镇大湾村新修村部,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投入资金现已取得明显效果。发挥调解纠纷职能,努力化解官民矛盾,抽调6名干警负责县城6个棚户区拆迁指导工作,耐心做好讲法释疑法律宣传工作,为县城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确保经济建设有序发展,他们充分发挥法律职能,千方百计为企业减少损失,截止到11月末,共为华龙、合利、东岳塔吊厂等重点企业审结合同纠纷案件49件,审结标的额955万元,坚定了投资者的信心,为进一步引资创造了良好环境。全院共执结案件标的额1.6亿元,其中从外地为本县各企业执行回款物1.1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东辽经济的发展。 ——构建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确保为民服务通道顺畅。民生是主题,当从细处作。对于有诉求的人民群众来说,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明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十分可贵的。长期的司法实践使东辽法院党组成员认识到,作为法院必须尽最大努力,积极为群众提供一切便民利民的服务,这既是党对法律工作者提出的要求,也是群众对司法服务的现实需要。通过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使群众真正感觉到法律与民生并不遥远,法律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多种原因,个别群众对司法部门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意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案难判。如果不对上述问题加以认真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法律在群众中的地位,甚至动摇法律的权威。因此,他们在保证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同时,还着重从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入手,保护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一站式”立案服务大厅,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了便利条件,所有关于立案的程序在立案大厅一处即可全部办理,手续简捷高效。降低诉讼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新的诉讼费收缴办法,对确有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政策,今年共为64名打不起官司的农民、下岗职工减免诉讼费12万余元,有力地保证了困难群众的权益不受侵害。努力改善硬件设施,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打造科技便民平台,实行“远程立案”科技便民,有效解决偏远乡村群众立案难的困难,农民可以在本村、本乡即可立案。到目前为止,仅就地立案调处审结的案件就占全部案件的30%,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彻底转变工作作风,由“坐堂办案”变为送法上门,实行“巡回办案”,常年坚持走屯串户送法上门,把法庭办到田间地头,办到老百姓家里,不仅审理了案件,还起到了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的作用。建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从优从快,为军人安心服役,解除他们后顾之忧创造了条件。此外,他们还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为生活困难的群众捐款捐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今年全院干警为15户军属贫困户捐款5000多元。 心中有群众,巨细皆民生。东辽法院立足本职,把执法关注民生融汇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不断完善、丰富、创新,在审判实践的基础上,演奏着民生主题的动人旋律。
来源:辽源日报 作者:赵娟 显冰 责任编辑:钟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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