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源市委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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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追求大作为、实现快发展、建设新辽源”的实践中,在推进“三大产业”和“五大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各种重大考验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为推进辽源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拼搏,建功立业。市委决定:授予辽源矿业(集团)公司党委等9个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大唐辽源热电有限公司党委等48个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于海峰等9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黄泓源等66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邵立权等5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称号、朱炳义等21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这次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全市各条战线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先进性,充分展示了党的形象和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学习的楷模。市委希望受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以更加坚定的党性,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争取更大的成绩。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认清责任和使命,按照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三大产业”和“五大建设”进程,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推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中共辽源市委 
200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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